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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1-06-15 浏览次数:625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1年6月16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天马”变更为“ST天马”,股票代码仍为“002122”。

  3、截至目前,由于公司前期存在的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尚未完全消除,公司股票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示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A股

  (二)股票简称:由“*ST天马”变更为“ST天马”

  (三)股票代码:仍为“002122”

  (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6月16日。

  (五)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1、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于2018年4月27日对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此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3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天马股份”变更为“*ST 天马”,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122,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2、由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次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及股票代码均不变,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依旧为5%。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1、鉴于公司2017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影响业已消除,及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且不触及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暂停上市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4.3.7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14.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14.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2、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重新审计,并于2019年4月28日出具了《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更新后)》和《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3、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但仍存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9日出具《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消除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1)第212098号》;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基于以上,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停牌1天,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天马”变更为“ST天马”,股票代码仍为“0021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五、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由于公司前期存在的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尚未完全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中有关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1年6月16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5660012

  传真号码:010-85660012

  电子邮箱:dsh@tianma-group.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知春路甲18号院(北京现代荣华汽车北侧红色大门)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15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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